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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资中家园网论坛守则 |▍|

本主题由 Esc 于 2008-7-25 18:00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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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是广大本地网友及游子朋友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平台。每个成员都有义务自觉维护文明、和谐、友爱、活泼的论坛言论空间。但不得发表违反网络道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言论。~~~~~~~~发广告者,永久封IP,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域名:www.520zzjy.com,命名为“资中家园网”。以下简称论坛。

第二章 论坛活动应遵守的规则
  用户在论坛讨论组中发帖要严格遵守《资中家园网论坛用户守则》,特别是注意不要违反以下要求:
  1.请尊重网上道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4.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6.不允许在版区发表灌水文章或张贴垃圾信息。
  7.不允许将广告文章发布于非相干发布区。
  8.不允许在讨论区中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
  9.不允许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在各个版上。
第三章 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发表文章应遵守的规则的文章,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转贴或删除当前文章。对于被删除文章的用户,将依照规则,扣除分值。情节特别严重者,论坛有权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其该帐号。
  2.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轻者予以转贴或删除,情节特别严重者,版主有权屏蔽用户在该版的发言权。
  3.发生以下情况下,除转贴或删除当前文章外,还将在一定时间内内屏蔽用户论坛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工作人员有权永久屏蔽该用户的发言权。
   *不停的在各版发布相同广告
   *重复发表或转贴
   *连续转载文章数量超过规定的
  4.在论坛(讨论组)中有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发表猥亵、色情、反动、和个人攻击性的文章,工作人员有权屏蔽该用户的讨论组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论坛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取消该帐号直至移交国家执法机关处理。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中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会员要求版主、管理员删除自身发表的文章(此项中论坛保留不删除文章的权利)
  7.不得利用论坛BUGS进行任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论坛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版权声明
  1.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本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内发表的文章用于论坛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3. 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巴蜀人在上海BBS论坛”。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巴蜀人在上海BBS论坛”。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五章 论坛公民
  1.于本论坛注册并通过本论坛身份认证者为本论坛正式公民,立即获得论坛内所有公民权限。
  2. 对于猥亵的或者对其他社员进行侮辱的帐户名称, 论坛保留随时取消的权利。
  3.本论坛公民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规》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4.本论坛公民登录资料受到本论坛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论坛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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